《盐湖卤水中钾、钠、钙、镁含量的快速检测方法研究》直接采购方案公示
《盐湖卤水中钾、钠、钙、镁含量的快速检测方法研究》直接采购方案公示
2024-10-17
采购编号:2024-00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盐湖科创分公司《盐湖卤水中钾、钠、钙、镁含量的快速检测方法研究》项目分析设备仪器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直接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盐湖卤水中钾、钠、钙、镁含量的快速检测方法研究》项目。
1.5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盐湖卤水中钾、钠、钙、镁含量的快速检测方法研究》项目开展过程中所需购置设备仪器具体内容如下:
1.6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盐湖科创分公司与天津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4-FW1799-0001的《盐湖卤水中钾、钠、钙、镁含量的快速检测方法研究》项目合同。鉴于该项目核心在于创新分析方法的运用及仪器定制化改造,具有保密性,采购时详尽的仪器规格说明会导致过度披露技术细节,涉及分析方法泄密问题。为避免技术泄密、保护知识产权,确保后续研究过程中实验设备使用一致性,在后期仪器改制过程符合技术实现路径配套要求,确保项目稳定顺利进行,故本次设备采购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根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文件盐湖招〔2023〕415号文件“第三十条(五)”条款规定,本次设备采购符合“涉及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不适宜进行竞争性采购的项目”的情形。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天津众久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鑫谷一号路与鑫茂路交口鑫谷园15号楼101-705。
2.2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到货调试运行。
2.3交货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天津大学北洋园51-430。
2.4质量目标:要求所购置设备质量达到性能参数指标,具有耐用性和可靠性,符合水质分析检测相关行业的仪器标准。
(1)资质要求: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至少有三项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目查询结果);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列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1公示期: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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