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鸣凤镇凤山社区喻家大堰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远安县鸣凤镇凤山社区喻家大堰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远安县鸣凤镇凤山社区喻家大堰水毁修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C-2024-21

  2、立项批复:村级项目审批表

  3、项目名称:远安县鸣凤镇凤山社区喻家大堰水毁修复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预算金额:******.59元

  6、最高限价:******.59元(高于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7、采购需求:远安县鸣凤镇凤山社区喻家大堰水毁修复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远安县鸣凤镇凤山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坝体、溢洪道、放水涵管、浆砌挡土墙、上坝踏步等。具体工程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约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建筑施工劳务服务或土石方工程施工),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5.2、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2、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采购文件,请有意愿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老财政局四楼)获取磋商文件。(注:以上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大楼五楼鸣凤镇财政所大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大楼五楼鸣凤镇财政所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湖北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发布。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鸣凤镇凤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远安县鸣凤山路5号

  联 系 人:张凤莲

  联系方式:158*****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联系人:陈燕莉

  联系方式:0717-*******

  2024年10月17日

  ( 初审:程芳,复审:李皓,终审:张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毁修复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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