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30万吨级主航道优化工程初步设计邀请报价公告
湄洲湾30万吨级主航道优化工程初步设计邀请报价公告
致: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建省港航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湄洲湾30万吨级主航道优化工程初步设计进行邀请报价,现就有关报价事宜公布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湄洲湾30万吨级主航道优化工程初步设计
2、工程建设规模
湄洲湾30万吨级主航道优化工程建设范围自湄洲湾口剑屿外大岞附近海域A3点至湄洲湾内D点附近海域,A3-B航段建设规模为满足30万吨级油船全潮单线通航要求,同时满足30万吨级散货船与15万吨级散货船乘潮交会通航要求;炼D-炼E航段建设规模为满足30万吨级油船全潮单线通航要求;B-D航段建设规模为满足30万吨级散货船与15万吨级散货船乘潮交会通航要求,同时满30万吨级散货船与10万吨级油船或化学品船乘潮交会通航要求;NO.2 锚地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满足3艘5万吨级散货船锚泊要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工程初步设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航道、锚地及导助航设施等及工程概算编制。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
3.3 近五年内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水运或航道工程初步设计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4、报价要求
4.1 报价为含税包干价格,需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评审和会务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
4.2报价文件应附上报价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明、相关业绩、报价函等相关资料,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4.3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8万元。
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现行水运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初步设计审查合格,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6、工期要求
本项目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含概算文件),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7天内,按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
7、报价文件的递交
7.1 报价文件格式自拟,提交一式五份,打印装订后密封报价。
7.2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 月 23 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曙光支路16号恒丰大厦1801会议室)或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邮寄文件须在最后截止时间前送达)。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9、公示网站
本项目内容如有更正,将通过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jghjs.com/)上发布。
10、其他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2000元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付清给代理人。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56号福建交通物流信息大厦9层
邮编:******
电 话:186*****092
联系人:谢工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曙光支路16号恒丰大厦1801
邮编:******
电 话:159*****377
联 系 人:余工
电子邮箱:fjhhgl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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