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财政局永宁县行政及参公单位公务用车评估和拍卖服务商资格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永宁县财政局永宁县行政及参公单位公务用车评估和拍卖服务商资格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宁县行政及参公单位公务用车评估和拍卖服务商资格招标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永宁县财政局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6年10月13日15: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0月13日09:00至2016年10月19日17: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ycsggzy.cn)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2日09:00
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宇飞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永宁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永宁县杨和南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智华联系电话:180*****567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四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永东****-*******

  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宁县财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宁县行政及参公单位公务用车评估和拍卖服务商资格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宁县行政及参公单位公务用车评估和拍卖服务商资格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宁五行招(公开)[2016]第16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宇飞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宁县财政局

地址: 永宁县杨和南街

联系方式:唐智华联系电话:180*****5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永东****-*******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四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I标段:车辆鉴定评估服务

拟招标确定车辆鉴定评估服务商2家,其服务内容主要是:

1、接受车改部门(单位)的委托,按照车改部门(单位)规定的时限(车辆批次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0个日历天),及时开展评估工作。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要求,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采用合适评估方法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建议采纳何种评估结果作为起拍价等专业意见。

3、维护所发表专业意见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不得出具持保留意见的评估结果结论。

4、出具《评估报告书》5份,提交车改单位。

5、遵守保密义务,对车改部门(单位)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负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未经车改部门(单位)书面许可,评估机构和评估师不得将评估报告内容,以及评估文件资料和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

二、II车辆拍卖服务

拟招标确定车辆拍卖服务商2家,其服务内容主要是:

1、拍卖机构在本县财政局指导、监督下开展本次车辆拍卖工作。

2、拍卖机构须在每批公开竞价前按指定公告媒体刊登拍卖公告。

3、做好车辆展示工作。

4、按要求,制作《网站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成交确认书》(范本)报采购办审查后,再报市财政局确认后才能公开拍卖信息。

5、做好市场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意向竞买人查看标的。

6、主持拍卖会、签订《成交确认书》。

7、做好拍卖现场录音录像工作。

8、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车辆的交接手续。

9、在拍卖会完成三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的业绩情况、《拍卖成交一览表》、《流拍通知书》等资料归档并向县财政局及车改部门(单位)提交详细的资料。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备原件审核); 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备原件审核)。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备原件审核);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备原件审核);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以上条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13日 09:00至2016年10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ycsggzy.cn)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ycsggzy.cn)报名,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6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欢迎中小企业投标。

2.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宁财(采)发【2016】745号文件)提供资格要求及相关证明,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渠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商 拍卖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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