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教育局关于金华市直属学校教学仪器(含普通高中通用技术教学器材)协议供货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华市教育局关于金华市直属学校教学仪器(含普通高中通用技术教学器材)协议供货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就金华市直属学校教学仪器(含普通高中通用技术教学器材)协议供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HJYCG*******C

采购组织类型:协议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招标公告经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对金华市直属学校2008年4月1日-2010年3月31日教学仪器(含普通高中通用技术教学器材)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JHJYCG*******C2、项目名称:教学仪器、普通高中通用技术教学器材3、投标厂(商)家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size: 12pt; margin: 4px; text-indent: 27pt; line-height: 150%">(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每天8:3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通和大厦六楼。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服务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7)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2007年12月1日以后生产,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经国家“3C”认证的原产地合格货物。(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发售标书时间和地点:于2008年2月27日起至2008年3月17日

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标书价格:500元/份(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6、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3月21日上午9:30投标截止。投标文件需在开标当天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开标地点。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应于2008年3月21日上午9:30时前交纳(现金)。7、开标时间:2008年3月21日上午9:30,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通和大厦六楼。8、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金华教育网9、联系人: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陈先生、卢女士、联系电话:****-********传真********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2008年2月27日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服务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7)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2007年12月1日以后生产,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经国家“3C”认证的原产地合格货物。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8年2月27日至2008年3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通和大厦六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3月21日 9:30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通和大厦六楼

七、开标时间:2008年3月21日 9:30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通和大厦六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

交付方式:现金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金华市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588号通和大厦六楼

联系人:陈先生 卢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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