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招标公告
柴油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四局/中铁十四局二公司/昌九项目
发布时间:2024-10-17 17:53:00
投标截至时间:2024-10-21 09:00:00
内容:
物资采购询价函
询价函编号:ZTSSJ-CJZQ-WZ-2024-10
各潜在报价人:
一、需求内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昌九高铁CJZQ-7标项目经理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柴油材料,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 | 0# | | 吨 | 140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6 | | | | | | |
合计 | | | | |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5.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采购单位不做任何调整。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货款: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2、结算方式: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供应周期,在每个月16日前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单据核对,并确保数量无误,每月20日前提供全额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符合规定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3)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时间区间内的物资供货明细记录;
(4)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价确认书。
3、结算要求: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乙方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否则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
4、结算期限:以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承兑汇票、铁建银信进行结算(若乙方提前支取货款由乙方承担贴息)。货款由甲方账户进行支付,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30天向乙方支付该批物资85%的价款,下一个结算周期支付到该批货物95%的价款,剩余5%的价款在7个月内付清,以此类推。乙方同意甲方可视资金状况延长付款期限,并且甲方不承担延期或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等费用。
四、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电话);
3.物资报价表;
4.廉政告知函;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前予以报价,报价资料发送至邮箱*********@qq.com。
联系人:郭乐
联系方式:180*****666
邮箱:*********@qq.com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昌九高铁CJZQ-7标项目经理部
2024年10月17日
标签: 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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