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民丰产业园1万亩和田地区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喀拉墩村荒漠化漠化盐碱地节水降盐防沙治沙项目5055亩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服务-招标/资审公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民丰产业园1万亩和田地区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喀拉墩村荒漠化漠化盐碱地节水降盐防沙治沙项目5055亩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服务-招标/资审公告

第七师胡杨河市民丰产业园1万亩(和田地区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喀拉墩村)荒漠化盐碱地节水降盐防沙治沙项目(5055亩)(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第七师胡杨河市民丰产业园1万亩(和田地区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喀拉墩村)荒漠化盐碱地节水降盐防沙治沙项目(5055亩)(招标项目编号: E660*****062*****) 已由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备〔2024〕42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胡杨河市锦冠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喀拉墩村(2大队)东侧
3.工程规模:土地平整工程、骨干输水工程、水源工程、渠道工程、田间自压滴灌系统工程、道路工程、防护林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养护工程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第七师胡杨河市民丰产业园1万亩(和田地区民丰县萨勒吾则克乡喀拉墩村)荒漠化盐碱地节水降盐防沙治沙项目(5055亩)(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服务)
土地平整工程、骨干输水工程、水源工程、渠道工程、田间自压滴灌系统工程、道路工程、防护林工程、土壤改良工程、养护工程。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1、工程监理服务:监理内容是全过程监理(含二检和水保监理);2、造价咨询服务:完成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标段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过程审计和造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复核,资金支付审核,材料、设备等市场的询价与核价,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审核等。验收阶段工程完成数量和质量复核、竣工结算审核。
3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一)投标单位需具备: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具备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服务等营业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证书合格、有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2、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牵头单位(可兼任工程监理负责人或工程造价负责人); 2、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工程造价负责人:需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证书并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1、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监理单位,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4、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四)其它要求: 1.信誉要求:良好,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惩戒期内不能参与投标, 需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2.报名时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与参与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如果项目负责人更换投标无效;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10月23日 20时00分
2.领取方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进行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 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第七师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11时00分 (北京时间)。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阶段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3.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 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 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5.远程开标前, 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七师林业和草原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胡杨河市锦冠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协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胡杨河市130团38路口4号南服楼12号
地 址:
新疆胡杨河市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行知园-天北大道33号四楼401号
联 系 人:
王龙
联 系 人:
常晨阳
电 话:
电 话:
099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标签: 全过程造价 工程监理 盐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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