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某单位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长春某单位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吉林长春某单位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YBTKX-F1002 三、项目概况: 吉林长春某单位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吉林长春某单位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YBTKX-F1002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项目预算:45万元; ※3.最高限价:45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按照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报价执行。 ※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经甲方满意度测评优秀率达到85%以上,可进行续签,每次续签期限为1年,合同总期限不超过3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投标供应商具有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七)投标供应商具有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八)投标供应商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采购单位。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采取现场领取方式,投标人须现场递交报名资料。 电子版资料要求: 1、文件夹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命名; 2、文件夹内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相关资料须采用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文件夹名称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报名材料经采购人现场审核通过,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向招标人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田旭、林晓龙、刘爱宏 办公电话:0431-******** 移动电话:0431-********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 采购机构联系人:于先生 移动电话:175*****111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聂先生 办公电话:0431-******** 移动电话:131*****165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吉林省 长春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0:0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402室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10:0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402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十五、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75*****111 十六、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131*****165 |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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