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配件区域联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机车配件区域联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ZTHHJW2024-314-A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机车配件区域联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HHJW2024-314-A)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ZTHHJW2024-314-A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机车配件区域联合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车配件区域联合采购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机车配件区域联合采购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同等条件下,制造商优先。(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生产厂商和该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产品的投标。
(4)对于国家、行业、国铁集团实行行政许可或产品认证的物资,应提供相应有效的许可或认证。
3.2财务要求: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中标物资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铁路行业投标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发票等的复印件。
3.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其它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到2024年12月31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参与非公开招标项目报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7日 18:30至2024年10月23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9.其他
2024年10月17日
ZTHHJW2024-314-A采购公告.docx标签: 机车配件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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