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爱心人士:
县慈善会、县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202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郧 西 县 民 政 局
中共郧西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郧西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郧 西 县 总 工 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郧西县委员会
郧西县妇女联合会
郧西县工商业联合会
郧西县农业农村局
郧 西 县 慈 善 会
2024年10月15日
202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湖北省慈善条例》,大力弘扬慈善精神,促进我县慈善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全县营造崇德向善的文明和谐之风,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崇德向善,依法行善。
三、活动原则
坚持“依法组织、广泛发动、重在参与、捐款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切实抓好本次“慈善一日捐”活动,巩固慈善基金,推广慈善项目库,实现慈善事业新发展。
四、捐赠主体及额度
1.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干部职工,每人捐赠1天的工资;驻郧部队指战员,每人捐赠1天的工资或津贴;
2. 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捐赠1天以上的利润;
3. 各类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赠。
五、活动组织及资金汇集方式
本次捐赠活动采取“分级组织捐赠,资金统一归集”的办法进行。
(一)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驻郧部队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动员;
(二)县直单位派驻到乡镇(场、区)的机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乡镇(场、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动员;
(三)各级学校由县教育局组织动员,各级医院由县卫健局组织动员;重点企业及个体工商业主由县工商联、科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组织动员;县工业园区企业由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动员;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由县民政局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动员;大、中、小型电站由县水利和湖泊局组织动员;
(四)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广大市民进行宣传动员。
为了便于统计和公示,以上单位组织捐赠的资金,请各单位安排专人统一代收,于11月30日前集中汇款至郧西县慈善会,并提供捐赠人员名册。县慈善会将出具合法有效的捐赠票据,捐赠单位及个人依法享受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
所有“一日捐”款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规定使用,县慈善会定期将捐赠、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捐赠方式附后)
六、资金用途
本次活动所募集的资金,重点支持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乡村振兴、共同缔造、慈善救助帮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此次捐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要带头捐赠,率先垂范。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激发干部职工的慈善意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的积极性。要积极宣传捐赠活动中的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工作纪律。捐赠信息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专项公募资金,严禁改变资金用途,若发现上述问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郧西县慈善会地址:郧西县人民路7号,郧西县民政局院内。联系人:王艳,联系电话:0719-*******,各单位捐赠明细发QQ邮箱:*********@qq.com。
2024年“慈善一日捐”捐赠方式
捐赠方式一:银行汇款
捐赠账户:郧西县慈善会
捐赠账号:420*****68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郧西支行
捐赠方式二: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捐赠
捐赠备注:XX单位“慈善一日捐”善款
郧西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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