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中街道坦尾片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民生微实事项目询比文件
桥中街道坦尾片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民生微实事项目询比文件
为提升居民应对火灾事件初起自救互救能力,提升灭火救援效率,建设完善城中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现就坦尾片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民生微实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坦尾片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民生微实事项目。
二、采购内容
在坦尾片区实施民生微实事项目,制作一批消防栓位置指引标牌和地图,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箱和便捷消防器材手推车,详见报价单。
三、报价时间、地点、方式及报价资料
(一)报价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报价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荔湾区红楼路38号北座4楼411)。
(三)报价方式:纸质资料提交,所有资料用文件袋密封并盖骑缝章。
(四)资料提交:
1.报价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承诺书(详见附件1)
(2)公司简介
(3)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报价表(详见附件2);
(5)过往业绩证明。
如有与政府合作项目可一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加分项,不作为否决项);
(6)信用中国或其他网站的信用报告。
2.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材料分开封装,联同其他资料一并密封提交,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封面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投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四、项目承接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
(三)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项目承接人的确定
(一)本次招标比选工作由桥中街道政采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报价材料、报价价格等情况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小姐,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红楼路38号。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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