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石碶街道汪家村厂房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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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石碶街道汪家村厂房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Q-ZD(2016-055)(发布时间:2016-10-13)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汪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石碶街道汪家村厂房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石碶街道汪家村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为1444.7平方米
结构层数:框架结构,二层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村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电气、给排水等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等级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解锁的项目视同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在资格审查评审时仍然保持通过状态,投标人的电子信用证鄞州区施工登记正常。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法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2013年10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网站上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电子评标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图纸),如需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以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
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
账号:****************8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石碶支行
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日16:00前(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提交(投标担保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3日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办事处会议室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汪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郑主任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层
联系人:华燕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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