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烟站场平及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锦屏烟站场平及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 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以 川烟投〔2015〕57 号文件 批准建设,本项目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施工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标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 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屏山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屏山分公司锦屏烟站场平及围墙工程 |
建设地点 | 屏山县富荣镇元田村七组, |
实施时间 | 40日历天 |
工程规模 | 本工程占地面积 5亩 |
建设资金 | 自筹资金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屏山分公司锦屏烟站场平及围墙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1)比选申请人2012年以来应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个。(2)递交比选文件的参选人为参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前来报名。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16年10月1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6年10月18日15时截止。在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宜宾办事处现场报名购买获取比选文件及比选资料(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比选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报名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酒都路中段4号现场购买;
比选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2)、报名购买比选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壹套盖单位鲜章):
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合格证副本 (以上四证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携带办理好的证件资料);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的职称,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格)、技术负责人其资格证(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主要项目班子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测量员、材料员等)须为该单位人员必须是注册于本单位的人员,并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证或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算起,下同),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购买比选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算起,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费。
D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资格证明文件;
e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4)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比选时间)前1个工作日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按照A方式提交:
A.直接向代理人提交。
户 名:成都方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外西支行
账 号:810 4010 4000 0641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5)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3倍的差额履约现金担保。
(6)报价要求。比选人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7)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万元) | 比选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施工1 | 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一次报价 | 96.6769.03 | 1.94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酒都路51号(宜宾市烟草公司2楼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屏山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
邮编:644000
联 系 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159*****883 ****-*******
2016年09月(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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