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路政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路政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037、********0067)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路政专用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J1-2994-NNHD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肩挂式方位频闪示警灯50个,停车牌10个,反光锥筒150个,治超提示牌18套;
B分标:路政系统手机版专用三防手机19个。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14.96万元,B分标:11.4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0月18日止, 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A分标:1400元整,B分标:1100元整;(须足额交纳)
竞标人应于2016年10月18日18时0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10月19日9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19日9时0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
联系人: 覃彬;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潘新华 联系电话: ****-*******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 刘婷 联系电话:****-******* 传真:******* (Fax)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
十二、采购信息咨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www.hdzbgs.com)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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