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消磁粉碎一体机及备份磁带采购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消磁粉碎一体机及备份磁带采购
条目 | 内容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消磁粉碎一体机及备份磁带采购【网上竞价】 |
项目编号 | QT304*****2690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多轮次报价)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消磁粉碎一体机1台及备份磁带150盘,设备型号、数量详见附件.采购要求; 指定品牌型号原因:备份磁带采购IBM LTO Ultrium-7,因当前生产环境使用磁带库品牌型号为IBM4500,使用同品牌磁带与磁带库无兼容性问题。且磁带库升级后也可兼容同品牌旧磁带,数据转储将不受影响,故指定对应品牌。 标段情况: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交货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陶利西街1号农金大厦;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个月。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需符合“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的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按附件1格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nmgcqcg@163.com”: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及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以往开具过的一张增值税发票予以证明);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经办人须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注: |
报名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9:00至2024年10月25日9:00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系统报价及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小组3人(采购单位1人,剩余2人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资料的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分为自由报价和延时报价两个阶段; |
报价保证金 | 缴纳金额:*****元;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不支持使用电子保函。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按照以下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合同的签订 | 合同签署等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另行通知。 本次采购项目合同的签署主体单位(甲方)为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交人需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进行合同签署。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署。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公告指定邮箱,中心收到且成交供应商已交纳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2、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个月。 3、质量标准:所提供的商品质量合格,技术性能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4、交货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陶利西街1号农金大厦。 注:第一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顺延选择下一低价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5、供应商签合同后出现履约问题(如不按期供货、安装、未按本项目要求提供服务等)列为不良供应商,根据履约问题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所有采购项目3-5年。 |
结算要求 | 1、乙方未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专用发票及提交相关资料的,付款期限顺延,且甲方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付款里程如下: (1)乙方将设备发货至甲方,双方进行到货验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专用发票、《付款申请》、《付款确认表》、硬件设备验收单和合同原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最终支付金额的95%,即¥XXX(大写:人民币XXX整),乙方同意甲方在付款时一次性扣除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有权扣除的相关费用、违约金等。 (2)设备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过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专用发票、《付款申请》、《付款确认表》及合同复印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即¥XXX(大写:人民币XXX),乙方同意甲方在付款时一次性扣除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有权扣除的相关费用、违约金等。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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