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配件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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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城运中心车辆维修配件采购项目由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资金来源业主自筹。现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优惠率最高中选的方式确定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城运中心车辆维修配件采购项目供货方。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城运中心车辆维修配件采购项目

二、采购用途

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城运中心目前配置有各类作业车辆,所需零部件的品牌、尺寸、样式繁多,为满足车辆配件供货需求,需确定一家车辆维修配件供货单位。

三、采购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图号

本项目采购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图号详见附件1采购清单表

注:1、交货地点:漳州环境集团芗城车队(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达路漳州市金峰众创园西侧约130米);

2、交货期:货物购销合同签订后,比选人根据实际需求分批向中选人下单,中选人自下单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交货;

3、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满足比选人车辆使用要求(若不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品牌、规格参数等需按要求更换至满意为止),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应达到行业规定的质量要求;

4、以上为固定单价,最终以比选人根据实际需求分批向中选人下单,中选人需按照比选人要求提供相应的符合规定的产品,并按中选优惠率进行结算;

5、清单外配件仍由中选单位提供,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据实结算,清单内外配件采购费用合计总价不能超过本项目设置暂估总价。

四、服务期限:一年

五、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提供本比选公告所述的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参加比选;

2、本项目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一旦发现授权委托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存在关联的情况,关联的比选申请人均按废标处理。

(2)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3)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企业信誉承诺函》,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比选人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招标比选活动。

(4)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函》,保证所提供货物的有效性,其承诺报价和交货期应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5)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据或银行回执单、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此项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签字确认。经查询,比选申请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此项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签字确认。经查询,比选申请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8)本次比选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选。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设置暂估总价约190万元。本次比选报价仅报优惠率,以附件1采购清单表内的单价进行优惠,优惠率须≥0,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所报优惠率仅有一个,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报价包含本次采购清单所有货物及辅材的制造、包装、运输、税费、售后服务、保修、利润等一切费用。

七、税票要求

本项目要求提供等额合法税率 3% 或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比选申请人开具的发票税率低于上述要求,比选人有权在比选申请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税率应根据国家税率政策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若国家调整最新税率低于比选报价税率,比选人有权在比选申请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

八、比选办法:优惠率最高中选。

九、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包干。

十、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地点:漳州市龙文区翰苑颐园西门漳州环境集团3楼309室。

2、领取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 2024年10月1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比选时间及地点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 至09:30,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2、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21日 9:30。

3、比选地点:漳州市龙文区翰苑颐园西门漳州环境集团3楼311室。

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在比选开始时间前半小时至比选开始时间截止。

十二、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00)。

2、提交方式:

比选申请人须于2024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12: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将比选保证金从比选申请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比选文件指定的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城运中心车辆维修配件采购项目比选保证金”。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比选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比选保证金无效,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账户名称: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九龙大道支行

账号:1611 0010 0100 0555 80

注:比选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比选保证金收据、转账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持比选保证金收据、转账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三、本次采购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告5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陈

电 话:0596-*******

比选人: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4年10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维修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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