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齐洛公路(勐龙至作夫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红河县齐洛公路(勐龙至作夫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红河县齐洛公路(勐龙至作夫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县齐洛公路(勐龙至作夫段)提升改造工程经红河州交通运输局以红交发[2016]7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红河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红河县齐洛公路(勐龙至作夫段)提升改造工程起于红河县勐龙工业园区,止于红河县甲寅镇作夫村,本项目路线全长32.050443公里(主线长30.592672公里,支线1长1.187681公里,支线2长0.27公里)。技术标准为山岭重丘区三级公路(特殊困难路段为四级公路)。招标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工程、防护工程和其他工程等。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内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书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明,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项目经理(含备选人)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包括公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道路工程、城市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类相关专业、隧道类相关专业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取得壹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公路工程施工经验8年及以上,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项目(或)标段施工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5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3.6投标人在已公告执行的最近一年度“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C、D级。

3.7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书面结果,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时才能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将行贿犯罪记录通知附于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1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昆明市穿金路761号(都市名典B栋307室)“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或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8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1楼大厅(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下述证件及材料购买招标文件,并应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下述证件及材料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否则将被拒绝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原件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原件;

(3)若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报名时,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不含图纸部分)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整,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售价人民币叁仟元(¥3000.00元)整,售后不退,不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工地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各投标人应根据需要自行考察工地现场。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3日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00时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厅(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8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特别告知投标人事项

6.1本项目在合同谈判时将要求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参加合同谈判并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否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6.2本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前,将要求中标人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供招标人查验,且上述证件暂由招标人保存至本项目工程交工验收时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http:///)、《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jtj.hh.gov.cn/index.htm)、《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http://www.hhzy.net/)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红河县迤萨镇莲花大道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穿金路761号(都市名典

B-307室)

邮政编码:654400 邮政编码:650224

联系人:闵发云 联系人:尹洁

电话:0873-4624528 电话:13888706050 0871-65013139

传真:0873-4621290 传真:0871-65013139

2016年10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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