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工程总承包及委托运营EPC+O招标公告

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工程总承包及委托运营EPC+O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0-17 19:3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工程总承包及委托运营(EPC+O)(项目编号:dzzw202*****003)已由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以2310-******-04-01-******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垦(儋州)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自筹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矿区位于海南省儋州市西培农场,距离儋州市区直线距离约12km,距离海白高速(S11)西培互通仅约2km,距离315省道约1km。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骨料生产线布置于矿区东北侧,设计资源处置能力2000吨/小时(入卸料口),主要生产骨料::5~10mm、10~20mm、20~26mm、机制砂0.075~5mm,四类不同粒径的建筑骨料及石粉(泥饼);产品品种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部分调节。其中本次招标控制资源量4142.6万立方米,可采资源量3776.36万立方米。矿区用地面积约0.92平方公里(约1387亩),骨料加工区用地面积约219亩,开采主要矿种为建筑石料用花岗岩。以绿色矿山的理念和建设标准建设,以实现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绿色矿山。项目主要包括自矿石开采、破碎、筛分、成品储存及输送至成品出厂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矿山开采系统、骨料加工系统(场地平整、破碎、整形、制砂、筛分、中间缓冲库、成品储存及输送、成品发运等系统)及配套的机电修车间及综合材料库、围墙及大门、运输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厂前区工程(厂区大门、综合楼、食堂等)、全厂智能管理系统、生产线调试及投料试运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职业健康保护、消防设施、安全设施、全厂供配电等工程。工程规模设计产能530万吨/年,修编后实现650万吨/年。。招标控制价405,388,6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27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工程总承包及委托运营(EPC+O);标段编号: dzzw202*****003001;标段类型: 其他;控制价:*********.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本项目工程建设任务主要包括::矿山开采系统、骨料加工系统、全厂智能管理系统及配套辅助系统等。项目采用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全过程的总承包方式实施,其中运营为拟订2650万吨骨料产量运营(按工程规模设计五年产能计算,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运营不含成品销售工作。具体子项范围请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列示。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详见附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质量要求补充说明)
招标控制价:项目建设总价招标控制价为*****.86万元,其中工程建筑安装费控制价为*****.19 万元,设备采购费*****.54万元(暂估价,不做竞争),设计费450.00万元,工程其他费控制价为385.13 万元,预备费300.00万元(暂列金,不做竞争);运营期成品骨料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23.19元/吨;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7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2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或发包方通知进场之日为准),负荷试运行工期30日历天。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设计工期90日历天。运营维护专项协议分期签署,首期期限为5年(实现年平均工作时间预计280天、年平均产能预计530万吨/年,以委托完成拟订首期5年,预计2650万吨骨料产量运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运营和产业服务资格、工程设计资质以及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格或资质的运营和产业服务单位、设计单位以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注明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与另外的联合体参与同一个标的其他标段投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合同的主体和责任由牵头人负责)。 (1)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和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②施工资质要求(加工区部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③施工资质要求(矿山工程部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④运营资格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或矿业工程(或矿山工程)高级(含以上)职称。 ③承担工程施工任务(加工区)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应具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④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矿山工程部分)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矿业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⑤承担采矿运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采矿运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矿业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设计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或矿业工程(或矿山工程)高级(含以上)职称。 ②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 ⑤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⑥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暧通空调)执业资格。 (4)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满足《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琼建管【2021】281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关键岗位配备: 采购要求:配备采购负责人1名,具备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施工要求:项目经理1名,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3名,安全员3名,质量员(质检员)2名,劳资专管员1名,资料员1名,机械管理人员1名(可兼任); ①项目经理: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应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③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管理人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职业培训合格证。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职业培训合格证。 ⑤劳资专管员:不强制要求岗位资格证书,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岗位任命书。 (5)运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矿业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运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联合体专业分工中由联合体内单个单位独立承担单个专业任务的,按照该单个单位的专业资质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专业分工中由联合体内多个单位联合承担单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采矿运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 (6)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7)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8)设备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成员。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10月17日 19时30分至2024年10月24日 20时0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儋州市西培农场端门岭矿区(二期)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工程总承包及委托运营(EPC+O)):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800,000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7 8:30:00 ,地点为: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儋州市那大镇怡心花园小区)儋州开标室2。(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7 8:30:00 。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4-11-7 8:3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银行转账、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等,保函需要将扫描件于上述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地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儋州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http://zw.hainan.gov.cn /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 , 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 其他文件;
7.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7.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垦(儋州)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鲁班行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兴隆路A5号2楼 地 址: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大王山社区大王山工业二路 1 号 4C25
联系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0898-******** 电 话: 131*****120
招投标监督部门: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8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花岗岩 总承包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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