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园绿化提升项目项目代码:招标公告

中央公园绿化提升项目项目代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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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中央公园绿化提升项目(项目代码:
2403-410300-04-01-265178)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伊滨公开-2024-1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中央公园绿化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498454.48 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
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一标段为洛阳市伊滨区中央公园绿化提升项目(开元大道-立雪路);二标
段为(立雪路-伊洛东路段、兰台路-科技大道段、梁村路段-中信路段)。主要内容:景观照
明、原地被铲除清理及新建、起挖移栽乔灌木、新建乔灌木、修补石材砌筑、修补乐道、修
补排水沟石材、新建展望亭坐凳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伊滨区中央公园绿化提升项目(开元大道—立雪路); (002)洛阳市伊滨
区中央公园绿化提升项目(立雪路-伊洛东路段、兰台路-科技大道段、梁村路段-中信路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市伊滨区中央公园绿化提升项目(开元大道—立雪路))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
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
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002 洛阳市伊滨区中央公园绿化提升项目(立雪路-伊洛东路段、兰台路-科技大道段、
梁村路段-中信路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
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
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8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4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
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
体注册 CA 办理。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 00:00 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 23:59,
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登录,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
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
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
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2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2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中央公园绿化提升项目(项目代码:
2403-410300-04-01-265178)已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项目招标人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
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远融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现
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中央公园绿化提升项目;
2、项目概况:本工程一标段为洛阳市伊滨区中央公园绿化提升项目(开元大道-立雪路);
二标段为(立雪路-伊洛东路段、兰台路-科技大道段、梁村路段-中信路段)。主要内容:景
观照明、原地被铲除清理及新建、起挖移栽乔灌木、新建乔灌木、修补石材砌筑、修补乐道、
修补排水沟石材、新建展望亭坐凳等;
3、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4、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项目编号:伊滨公开-2024-12
包号:伊滨工施招标新(2024)0020 号
项目代码:2403-410300-04-01-265178;
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一标段为洛阳市伊滨区中央公园绿化提升项目(开元大
道—立雪路),二标段为洛阳市伊滨区中央公园绿化提升项目(立雪路-伊洛东路段、兰台路-
科技大道段、梁村路段-中信路段)。投标人可投任意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
序按标段顺序;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7、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
内容;
8、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4498454.48 元;其中一标段:2067400.28 元;二标段:
2431054.20 元;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
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9、工期:30 日历天;
10、养护期:一年,苗木成活率 100%;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
标生产;
14、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15、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节约能源,保
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
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
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 C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 00:00 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 23:59,登录洛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
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
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
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08 日 9 时 2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
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
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
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交易系
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
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
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
地址:伊滨区科技大厦西塔楼三楼
联系人:庄先生
电话:0379-69680880
代理机构:中远融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大屯街交叉口报业印刷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楼 8 楼 8811 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9-63330099
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9680880
2024 年 10 月 1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李先生。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
地 址:伊滨区科技大厦西塔楼三楼
联 系 人:庄先生
电 话:0379-696808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远融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大屯街交叉口报业印刷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楼 8 楼
8811 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379-6333009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央公园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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