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浦北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RHQX2016H242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LED显示屏专用设备一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七、报名时间和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和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0月17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时,15:00-18:00时。



2.发售地点: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新华路287号二楼)。



3.售价:询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4.发售条件:报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由浦北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原件、法人代表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近半年报价人为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上述资料若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持原件核查。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



报价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钦州南珠支行



银行账号:20 732 601 040 005 035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6年10月20日09:00分止,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浦北办事处(浦北县江滨东路卫生局附近 即浦北中学对面江),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参加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十、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浦北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及电话:包日婷 183*****83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新华路287号二楼



项目联系人:滕工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浦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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