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食堂消毒餐具使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2024-10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食堂消毒餐具使用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
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学生家长自有资金,招标人为石林彝族
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控制价:服务费用不超过 85 元/人/学期。以实际服务期限和学生人数计费。
本项目属于“一采三年”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供应商服务质量不达标的,无法通
过采购人综合审查履约考核的,或因为政策调整原因等不可抗力的,采购人有权无责任单方
面解除合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食堂消毒餐具使用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食堂消毒餐具使用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
1.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人仔细阅读磋商响应函内容后签
章承诺);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人仔细阅读磋商响应函内容后签
章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人仔细阅读磋商响应函内容后
签章承诺);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相关要求,响应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方式: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4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潜在响应人,请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 16:00 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 23:59,
在“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登记信息并支付 200 元后,便可获取竞
争性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采购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
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石林县巴江俪岛 2 期 J-6,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导航可到)
磋商响应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存储、装封磋商响应文件后按照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石林县巴江俪岛 2 期 J-6,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导航可到)
七、其他
1.采购条件
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2024 版)》(云
政办函〔2024〕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食堂消毒
餐具使用服务项目经审批获准采购。
1.2.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的委托,对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食堂消毒餐具使用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能
力完成本项目的响应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资金来源及比例:100%学生家长自有资金。
2.2.预算控制价:服务费用不超过 85 元/人/学期。以实际服务期限和学生人数计费。
2.3.成交价为包干价模式。成交价已经包含为提供本项目合同范围内所有服务的与厂家
之间的采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与厂家协商的采购成本、物流配送费用、仓储管理费用,以
及因特殊需求可能产生的包装、装卸、质检等额外费用。人员及车辆调派、按时并安全送达
保障、人工工资、管理费、各类保险、税费、利润及参加磋商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其他相
关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除国家政策性调整外,不对成交价作出调整。成交人应当严格按
预算标准按时支付人员工资并购买相关保险。
2.4.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方式: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5.本项目属于“一采三年”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供应商服务质量不达标的,
无法通过采购人综合审查履约考核的,或因为政策调整原因等不可抗力的,采购人有权无责
任单方面解除合同。
2.6.采购需求:
2.6.1.委托服务事项:学生餐具的清洗、消毒和配送服务。
2.6.2.收款标准:服务费用不超过 85 元/人/学期。以实际服务期限和学生人数计费。
2.6.3.收款方式:成交人自行与学生家长对接付费。
2.6.4.支付时间:以确定的期末放假时间及实际服务的学生人数计费。
2.6.5.工作检查: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抽检配送产品进行检验检疫。
2.7.对成交人的工作要求:
2.7.1.服务期间承接方不得在学校进行任何的商业形式宣传。
2.7.2.配送的餐具必须确保达到国家食品 PP 级标准,要按要求提供生产厂商资质及配
送产品质检报告。
2.7.3.学生餐具的清洗、消毒和配送必须确保由专人负责。使用专车按时按量配送到采
购人指定地点,收送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7.4.配送的学生餐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
(GB31651-2021),并且每个月都向委托方提供消毒记录台账。
2.8.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在合同期内每季度对成交方
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和甲乙双方协商制
定,未能通过考核,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或因为政策调整原因等不可抗力的,采购人
有权无责任单方面解除合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
地 址: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中路大昌乐村
联 系 人:毕老师
电 话:135291390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晓小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林彝族自治县巴江俪岛 2 期 J-6
联 系 人: 刘江
电 话: 13577109407
电子邮件: 17919853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