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厂余热利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
承包)(主机循环水钢管材料)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JCY2024-272QC)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兵团七师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厂余热利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主机循环水钢管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3 万元,招标人为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螺旋缝电焊钢管、等径三通、槽钢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厂余热利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
承包)(主机循环水钢管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厂余热利用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
承包)(主机循环水钢管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潜在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本次谈
判文件的售价为:300 元/本,售后不退。2)购买谈判文件的同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东路 89 号(原老电厂物管中心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东路 89 号(原老电厂物管中心二楼)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等):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二、预算价/控制价:130000.00 元
三、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3 天内送至新疆锦龙神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必须在新疆天富电子商务平台(http://escp.tfny.com)进行入网备案,具体备
案事宜见新疆天富电子商务平台通知公告《天富物资采购入网条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
最新版甲乙双方盖章生效的《新疆天富电子商务平台入网协议书》和 2024 年平台维护费缴
费凭证,如未提供最新版入网协议书和 2024 年平台维护费缴费凭证的按无效标处理。如发
现伪造入网协议将直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在新疆天富违规
通报限制投标期内的厂家不得参与此次投标。办理入网联系人新疆天富物资公司:刘艳
13899508869(关于本条规定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东路 89 号
联 系 人:毋卫平
电 话:18290708885
电子邮件:3084276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承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团结北街 56 幢 4 号三楼
联 系 人: 柴雨微
电 话: 18116865510
电子邮件: 150623853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