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东区域医疗中心新建工程档案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沪东区域医疗中心新建工程档案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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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东区域医疗中心新建工程档案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ITEN-ZB-20220206)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沪东区域医疗中心新建工程档案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0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沪东区域医疗中心新建工程项目档案编制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沪东区域医疗中心新建工程档案编制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沪东区域医疗中心新建工程档案编制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13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黄浦路 99 号 6 楼 601-605 室第四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13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路 99 号 6 楼 601-605 室第四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沪东区域医疗中心新建工程档案编制服务项目
2、项目基本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沪东社区 Y000804 编制单元 11-04 地块。用地面积
31485.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698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14800 平方米,地下建筑
面积 55000 平方米。本项目包括门诊医技楼、住院病房楼、科研教学楼以及感染门诊楼。
3、采购范围:沪东区域医疗中心新建工程项目档案编制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
内容与要求)。
4、最高投标限价:80.00 万元。本次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5、服务期限:自竣工验收及消防、卫生等专项验收完成后,五十天内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
城建档案馆的验收,并取得档案馆出具的《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审查意见单》。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
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二、磋商文件的获取:
1.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4 日(北京时间)(双休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2.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上海市黄浦路 99 号 6 楼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4. 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材料:
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购买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是法定代
表人前来报名,则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
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
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三、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10-31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4-10-31 13:30:00。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黄浦路 99 号 6 楼 601-605 室第四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路 99 号 6 楼 601-605 室第四会议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场签到(每家单位只
能派一名人员参加),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授权委
托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上海市东方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 150 号
联 系 人:柳老师
电 话:02158969000-2043
电子邮件:tj_liujunxi@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黄浦路 99 号 6 楼 601-605 室
联 系 人: 吴伟
电 话: 021-63234076 转 1008 分机
电子邮件: tljwei@foxmail.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新建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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