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采购人批准,本项目的采购人为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具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纸质形式)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一)项目编号:2022HLJ1110
(二)采购方式:公开比选(资格后审)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并已落实
(四)项目性质:服务采购
(五)服务地点: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及地市办事处所在地市(地级市可远程服务)
(六)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为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审定、起草、维护合同结构化标准文本及其他合同文本每年每家分公司不少于100份,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2)提供合同管理、合同法律审核服务,合同审核数量每年每家分公司不少于90份,平均审核时效小于2小时;
(3)为一线生产提供法律服务支撑,接受一线人员法律咨询、法律建议,每年每家分公司咨询不少于50次;
(4)对分公司拟定的公司制度进行法律审核,每年每家分公司审核不少于20次;
(5)就公司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业务拓展以及对外经济交往中存在的或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供建议;
(6)参加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事项的各项会议(可以视频方式参会),并提出法律建议,每年每家分公司不少于20次;
(7)就公司经营管理及法律纠纷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8)根据公司需要出具律师函。
(七)预算金额:本次拟采购的两年期常年法律服务,预算金额*****元(不含税)/年,三年合计******元(不含税);
(八)技术指标: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
(九)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如中选供应商合作期间能够满足需求,且双方一致同意,可延期一年。
(十)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十一)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分别设置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的最高单价应答限价为4万元人民币(不含税);若应答人的单价报价(不含税)超过对应的分公司的最高单价应答限价(不含税),将被否决应答。
二、应答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证件要求:应答人具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注册资金要求:大于等于10万
(三)财务要求:应答人若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提供的税务登记证上须加盖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或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网页截图等(须加盖单位公章)。
应答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期国家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
(四)资质要求:所有资质在有效期内
(五)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19年10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1个法律顾问服务类合同业绩。
时间要求:自2019年10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
金额要求:单项合同金额≥3万元/年;材料要求:须提供单项合同或协议,包含但不限于:双方签字盖章信息、采购内容、合同价款、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必须体现金额,否则视为未提供。若为单项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订单,以订单合计金额为准,一个框架合同多个订单为1个业绩。
(六)人员要求:应答人至少提供由四名执业律师组成的服务团队,其中包括一名团队负责律师;团队负责律师须具有10年(含)以上执业年限。须提供人员名单、人员简历、年限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执业律师的律师证。
(七)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最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须提供承诺书)。
(八)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严禁列入中国联通、联通华盛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项目应答。
4、对比选文件不可偏离项无偏离。
三、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
1.1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1.2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1日10:00时至2022年11月16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3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5号联通大厦31楼会议室。
1.4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应答人发送邮件(注明申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至zhangcm91@chinaunicom.cn获取《报名登记表》,应答人获得《报名登记表》后应认真填写,将其扫描件并连同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扫描件发至邮箱zhangcm91@chinaunicom.cn,拨打电话告知我公司联系人,待我公司核实资料无误后,以邮件方式发送比选文件。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10:00时,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5号联通大厦31楼会议室。
4.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发布(www.chinaunicombidding.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同时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5号联通大厦31楼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电话:186*****609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