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执法终端二次招标公告
移动执法终端二次招标公告
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HTZFCG(2016XJ)035号
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1、询价文件编号:HTZFCG(2016XJ)035号
2、询价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和田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5、采购需求概况:(具体参数、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1)设备名称:移动执法终端
(2)采购预算: 248000元人民币
(3)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相关服务
(5)交货地点:和田市区(采购人指定点)
(6)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15天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但须加盖公司鲜公章,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7、供应商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18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8、拟参加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质文件审核合格后免费发放。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询价采购文件(自带U盘)或申请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9、投标保证金:本次采购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公章)应于2016年10月2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10月20日之前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1、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12、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地区财政局办公楼一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
14、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地区财政局办公楼一楼(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
15、联 系 人:张国栋 周洋 电 话: ****-*******
传 真: ****-*******
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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