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联通创新业务合作伙伴产业互联网公开市场招募项目—教育信息化合作伙伴

2021年辽宁联通创新业务合作伙伴产业互联网公开市场招募项目—教育信息化合作伙伴


1.招募领域
本次招募的合作领域以下七个:
领域一:教育教学
能够满足高校、K12、中职、幼教院校教学需求,提供课前导学、课中互动、课后巩固子场景,满足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优质教学资源管理平台、教学教材应用、教学课件设计、备课内容应用、全终端多屏互动教学、学情分析记录、智能阅卷系统、双师课堂、直录播教室;
领域二:学校管理
能够为高校、K12、中职、幼教院校各行政管理部门及教师、学生提供教务办公、校务管理、学工管理、科研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宿舍管理、图书馆管理、走班排课、标准化考场、校园迎新等子场景服务,提升学校的教学效率和管理水平;
领域三:校园生活
能够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终端、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服务于校园生活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智慧门户、电子班牌、家校互动、校园消费、智慧图书馆等子场景;
领域四:平安校园
能够为学校提供“人防、物防、技防”等技术,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为在校师生提供安全保障。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监控系统、访客管理系统、安保管理、明厨亮灶等子场景;
领域五:5G特色应用
能够依托5G网络的大带宽、高速率、低时延等特性,提供符合校园场景的特色应用。包括但不限于AR/VR沉浸教学、全息互动课堂、5G+双师课堂、基于校园机器人的平安校园场景应用;
领域六:数据分析
能够提供智慧校园大数据分析能力,包括学生成长大数据、教师发展大数据、班级管理大数据、学校运营大数据、区域教育大数据;
领域七:人工智能
能够提供面向高校、K12、中职、幼教领域,管、教、学、研、评各方面及安防、环境管理方面的人工智能分析能力。
2.申请人提供的内容
本次招募的合作伙伴是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最终用户提供教育信息化产品及建设和运维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机构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符合教育及信息化业务相关的产品及服务信息。
2.2、申请人必须提供2019年5月1日至今,至少1个国内类似项目业绩(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20万元),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应附对应的采购订单或发票,资料不全、不清晰、评委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
2.3、申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并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申请人须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2.5、申请人须承诺具备向辽宁地区1个及以上地市供货、施工及售后服务的能力。[以附1承诺书为依据。]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申请。
2.9、与招募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影响招募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申请。
2.10、申请人申报产品或服务涉及软件的,需要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涉及教育资源等内容,则需要提供需要提供相关授权证明;申报产品或服务如涉及硬件设备,则需要提供安全、节能、环保、知识产权等方面认证证明、检测报告情况等的完整性以符合相关的标准(例如国家及行业标准或通用标准等)的证明;申报产品或服务涉及大数据分析,需要提供公司相关员工大数据工程师认证证书或数据分析师认证。
3.资格审查方法
3.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3.2本项目通过初步评审且详细评审达到60分及以上的申请人全部确定为本项目合格供应商,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募文件。入围的合格供应商如不足5名,则本项目将重新发起公开招募。
4.招募文件的获取
4.1 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2日8:30-11:30,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募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20楼(或邮件方式获得,邮箱yinxp12@chinaunicom.cn)。报名需提交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发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申请文件的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13时30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20楼3号会议室。
5.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同时在()及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募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联通(辽宁)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38号20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6*****753
电子邮箱:libz61@chinaunicom.cn


日期:2021年3月16日
,辽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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