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芦乡中心卫生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大芦乡中心卫生院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靖远县大芦乡中心卫生院维修工程已由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靖发改发【2016】3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立项批复:靖发改发【2016】379号
(二)建设规模:
1、项目名称:靖远县大芦乡中心卫生院维修工程
2、建设内容:规划维修住院部大楼周边围墙198米,外围护坡70米;新建7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华粪池1座、垃圾焚烧炉1座、改造水厕1间;硬化院内道路共1960平方米,安装马路两侧及花园内马路道牙共342米;维修院内下水配套设施,新建检查井8口,开挖并安装下水及雨水管道300米。
3、建设地点:靖远县大芦乡中心卫生院内
(三)招标内容:同建设内容
(四)资金来源:自筹
(五)工 期:45日历天。
(六)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四、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费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及投标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有同类工程同等规模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挂靠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报名时间地点:
请有兴趣的投标单位于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 10月17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在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靖远县人民路金域华府三号写字楼5楼5503室)报名。
七、招标文件获取:
请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于2016年10月13日至10月 1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靖远县人民路金域华府三号写字楼5楼5503室)获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11月4日下午15 时整,送达地点为: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靖远县人民路金域华府三号写字楼5楼5506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现场考察
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 址:靖远县五合路
联 系 人:马文军
联系电话:138*****85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靖远县人民路金域华府三号写字楼5楼
联系人:祁世友
电话:15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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