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黑龙江哈尔滨道里区运华广场招租公告
中国联通黑龙江哈尔滨道里区运华广场招租公告
招租公告
本招租项目2020年中国联通黑龙江哈尔滨道里区运华广场203栋1-2层房产公开招租项目(项目编号:TTSC-LTHRB-DS********)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租。
1.招租房产概况
1.1招租房产位置:哈尔滨市道里区运华广场203栋1-2层。
1.2招租范围及概况:
该房屋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运华广场203栋1-2层,出租建筑面积433平方米,使用面积291平方米。该房产出租方没有办理产权证,有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乙方名称为“哈尔滨电信公司”,购房合同的公章为“黑龙江省电信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购房发票的付款单位名称为:“黑龙江省通信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以上购房资料名称与出租方现名称不符,签订合同时使用出租方现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出租方无房屋设计图、房屋结构图、消防验收手续等相关手续及资料。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由承租方自行到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取得房屋设计图、房屋结构图、消防验收手续及资料,费用自理。
1.3租金及租期:
(1)该房屋经绥化阳光恒远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经由出租方房屋出租评审小组决议,年租金起租总价为******元/年,含包烧费、物业费,不含水、电费等其它费用。
(2)租赁期限为3年。
(3)起租日:出租方实际搬出且房产使用权移交之日为承租方房屋装修期开始日,装修期为一个月,装修期出租方不收取租金。装修期后的第一天起,即为起租日。
(4)出租方以房屋现状对外出租即“裸租”,不承担任何费用的支出。
2.承租方资格要求
本次招租对潜在承租人进行资格审核,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参与投标:
2.1、承租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2、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中国联通黑名单。
2.3、不可偏离项(不满足则废标):
(1)应答保证金
应答人必须在评审2日前,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应答保证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中选人凭借合同原件、已交纳第一年租金收据、房屋押金收据,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向招标代理公司申请退还应答保证金,否则不予退还。
(2)房屋抵押金
合同签订前,承租方需按第一年租金的30%交纳房屋抵押金,向上取整数。合同到期后,出租方接收房产并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房屋抵押金。
(3)房屋租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交纳首年房屋租金,以后每年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交纳下年租金。
(4)装修保证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应按第一年租金的20%交纳装修保证金,向上取整数。装修期为一个月。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整体结构,房屋装修改造后,如无改动和房损等情况,此装修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给承租方,否则按房损价格扣除。如承租方未按约定交纳房屋装修保证金,取消承租方中选资格。
(5)房屋以“裸租”的方式进行出租
出租房屋供暖设施设备,上、下水管线,电源线路,供电设备等的维修更新,以及涉及的日常管理和发生房屋修缮等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方式的投资。承租方所产生的税费、管理费均由承租方负责。
(6)房产招租定位
超市、旅店、办公、商店等;对于娱乐等扰民行业不做招租对象。此处房产楼上为居民住宅,与居民共为一栋楼,承租方不得影响居民,如影响居民承租方自行协调解决。
(7)承租方对房屋的使用约定
a、不得转租或部分转租房屋,承租方不得与第三方共同使用该处房屋。
b、承租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不改变房屋整体结构前提下,自行设计装修改造,并将设计方案、设计图纸交给出租方,经出租方审核后,方可施工。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房屋,按时交纳承租费用。
c、承租方自行负责牌匾宣传物料等相关手续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
d、承租方根据需要对该房屋增加设施设备,租赁期届满,所增设施、设备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承担该增加设施费用。
e、此房产有单独水表,承租方按表指数支付所产生的费用。
(8)消防、用电安全
a、承租方负责承租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动火、用电、高空作业等装修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b、承租方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准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源设备、设施以及保险装置。
c、出租房产电容量以目前现状为准,承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电源、电路进行改造,对用电进行增容,并承担增容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租赁期满,对电源、电路改造及电容量增容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资产转移费用。
(9)火灾和安全事件责任
a、房产租赁期内,发生火灾或其他人身伤害等一切安全事故,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等一切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负完全赔偿责任,由此引发的行政、刑事等责任亦由承租方承担。
b、禁止将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房屋内或实施其它有害于房屋安全的行为,尤其注意防火安全,因违反本款给房屋或出租方及其他业户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c、因不可抗力或非因出租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出租方概不负责。
d、承租方不得在承租房屋从事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其他的违法行为,或损害公共利益行为。
(10)其他事项
a、租赁期满承租方交回房屋时,必须保证房屋设施正常使用,出租方负责验收。
b、承租方如拖欠各种费用超过30日,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房屋抵押金,有权对所出租的房产进行任何处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c、承租方接受出租方合同模板各项条款。
d、合同到期后,如出租方此房产继续出租,需重新进行评估,承租方有续租意愿且合同履行情况良好,并接受评估价格可以续签合同,不接受评估价格则收回房屋重新进行公开招租。
3.报名及招租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承租人,请于2020年03月30日17:00时至2020年04月0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个人指纹的复印件,以上资料需一式一份,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租文件。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4号楼301室。
3.2有意参加的承租人可以远程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招租文件费用电汇到指定账户,并将承租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招租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发送到hljttsc_syt@126.com,汇款须简要备注“个人名称,房产地址”等信息,并电话通知项目联系人,以防漏报。
账户名称: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革新支行
账号:350*****190********
3.3招租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叁佰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没有购买招租文件的承租人的申请文件将被拒收。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承租文件的递交
4.1承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承租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13日09时30分。承租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4号楼305室。开标时间与承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开标地点与承租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4.2承租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租人不予受理。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承租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承租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开招租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哈尔滨联通公司办公网(http://133.224.207.110/exoa_2013/index.php)、安居客网站(https://heb.anjuke.com/),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招租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联系人:齐经理
招租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156*****460、0451-********
邮箱:hljttsc_syt@126.com
2020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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