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二批-第十一、十二包、十三包、十四包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二
批)-第十一、十二包、十三包、十四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XF-2024-0914-A24-11-12-13-1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二批)-
第十一、十二包、十三包、十四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 346.108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二
批)-第十一、十二包、十三包、十四包,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二
批)-第十一、十二包、十三包、十四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装备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第二
批)-第十一、十二包、十三包、十四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包括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监狱企业)。价格不再进行财政政策扣除;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
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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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5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第十一包:支撑用垫块、冲击钻、牵拉器、角磨机、移动线盘、绝缘剪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 5 楼 515 室标书送达室邮寄
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 5 楼
七、其他
第十一包:支撑用垫块、冲击钻、牵拉器、角磨机、移动线盘、绝缘剪
第十二包:橡皮艇、摩托艇
第十三包:激流救生筏、救生杆、救援浮板、救援浮桥、打桩机
第十四包:水下切割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 1699 号
联 系 人:潘助理
电 话:0991-3612323
电子邮件:46000710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合正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龙盛街 898 号万科中央公园 S2 栋 14 楼
联 系 人: 刘媛、马轩宇
电 话: 13109956683、4655959
电子邮件: 27048619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