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投融资服务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义和伟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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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和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遴选投融
资服务供应商项目(项目编号:义和伟-2024-005)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义和伟-2024-0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遴选投融资服务供应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
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期限:三年(2024 年 10 月-2027 年 9 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遴选投融资服务供应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遴选投融资服务供应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开标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5)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特定资格条件:
(1)连续执业 5 年以上的证券公司,2023 年度中国证监会评级为 B 级及以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保荐承销资格的合法机构,近三年内在债券发行承销业务上有
成功案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8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采用电子函件形式(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以
电子函件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44059082@qq.com ),代理机构受理后发送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九、义和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 楼开标室(江西省宜春市民主小区 48
栋 11 楼 110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九、义和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 楼开标室(江西省宜春市民主小区 48
栋 11 楼 1104 室)
七、其他
受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义和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宜春市城
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遴选投融资服务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企
业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遴选投融资服务供应商项目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服务范围及服务期限:
1.招标对象:本次遴选投融资服务供应商项目招标范围限定为国内有资格的证券公司;
2.服务范围:为公司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融资咨询和融资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债券、
银行间融资工具、企业整合、企业上市等。
3.服务期限:三年(2024 年 10 月-2027 年 9 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开标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5)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特定资格条件:
(1)连续执业 5 年以上的证券公司,2023 年度中国证监会评级为 B 级及以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保荐承销资格的合法机构,近三年内在债券发行承销业务上有
成功案例;
五、提醒
1.开标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投标人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依
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开标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投标人提供在开标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人提供证明资料;
(6)连续执业 5 年以上的证券公司,2023 年度中国证监会评级为 B 级及以上;
投标人提供证明资料;
(7)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保荐承销资格的合法机构,近三年内在债券发行承销业务上
有成功案例;
投标人提供证明资料。
1.以上资格证明资料装于投标书内,于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2.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
法律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投标文件必须胶装。
六、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7:00 止。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采用电子函件形式(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
描件以电子函件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544059082@qq.com ),代理机构受理后发送
电子版。
七、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按得分高低排序后公布结果,得分排在前 5 名的,
入选公司投融资服务供应商库,如参与投标人数量在 3 家-5 家之间,则评审结果出来后,
按照得分排名全部入围。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义和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 楼开标室(江西省宜春市民主小区 48 栋 11
楼 1104 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 482 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667059630
招标代理机构:义和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民主小区 48 栋 11 楼 1104 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3766445188
电子邮箱:544059082@qq.com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名称: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风险防控部
电话:0795-3595771
十一、招标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jxycct.com)、微信公众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风险防控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秀江东路 482 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3667059630
电子邮件:54405908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义和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宜春市民主小区 48 栋 11 楼 1104 室
联 系 人: 胡女士
电 话: 13766445188
电子邮件: 54405908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遴选投融资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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