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保和镇花溪河生态休闲农业示范区金星村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雁江区保和镇花溪河生态休闲农业示范区金星村道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花溪河生态休闲农业示范区金星村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业主: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金星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金星村8个社共10段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
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道路长:2.2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二、招标条件
1、企业具备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未终结合同纠纷的企业。施工企业需全垫资建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要求拨付资金。
3、近三年完成交通项目的证明材料(即施工合同)。
4、每个参选企业只能授权一名委托人参于报名,且每名委托人只能代表一家企业报名。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者请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6年10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在保和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带以下资料:
1、 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授权代表身份证(交复印件、查验原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 保证金缴纳凭证;
7、 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8、 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
四、参选保证金及资料
1、招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存入账户: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资阳市雁江区农村合作银行保和支行
2、招标人将根据本村招标领导小组和评标委员会组织议定合理基准价范围,并按照合理议价(等于或低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投标申请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中标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后将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自然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未中标,未中标企业缴纳的所有保证金将在五个工作日后予以退还。
3、报名资料费为5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报名后不予退还。
五、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10月20日下午16:00前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律不能竞标。
六、竞选事项
具体程序如下:
1.该项目施工单位选择方式为:以财政评审价为基准,上限96.4582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不能超过财评价,下限不能低于财评价的95%,以招标领导小组议标基准价为准,等于或小于接近议标价者中标。若出现多家投标报价一致的情况,则采取现场抽签方式决定施工单位。
2.以总价投标,金额以百元计,并保留整数。
3.本项目定于北京时间2016年10月25日上午9:30在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招标评审,评审委员会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程序确定中标人。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10月25日上午9:30前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及报价申请函及相关资料递交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过时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合同签订
竞选成功的施工单位与项目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到保和镇经发办、保和镇财政所、财政局备案,如竞选成功的施工单位在五天内不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将取消竞选成功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华刚
联系电话:186*****828
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金星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10月13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