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桂林能源公司6F.01燃机紧急现场技术服务采购
直接采购项目情况公示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7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1日
一、采购条件
华能桂林能源公司6F.01燃机紧急现场技术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华能桂林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直接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华能桂林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项目概况:华能桂林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西桂林市,厂址离桂林市政府所在地仅3公里,距离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和桂林火车站均在18公里左右,交通十分便利,项目共建设有3套6F.01级燃机组成“1拖1”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即3台燃机(51MW)+3台双压余热锅炉+2台抽凝式汽轮机(25MW)+1台背压式汽轮机(7MW),发电装机总容量为21万千瓦。
2.3标段划分:华能桂林能源公司6F.01燃机紧急现场技术服务采购。
2.4服务地点:广西桂林市华能桂林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2.6采购范围:针对燃机燃烧调整、机务、电气设备故障现场处理等问题(非GE长协范围内),需厂家紧急派技术人员至现场开展技术服务。
三、特定供应商情况
3.1供应商名称:通用电气商业(上海)有限公司
3.2直接采购适用条件: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围绕核心主业需集团内相关企业提供必要配套产品或服务的情形,确需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人已分级履行决策程序后报上级企业备案。
□采购人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属于集团公司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示范项目。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提供或者研发的。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
无。
五、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异议投诉受理电话:400-010-1086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华能桂林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秧塘工业园恒远路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188*****188电子邮件:
**********@qq.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608
电 子 邮 件:liu_lk@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