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内河港总体规划》修编项目采购公告
《镇江内河港总体规划》修编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江内河港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 ||
品目 | 行业规划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区域 | 镇江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08:3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交易平台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28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不见面开标仓1 | ||
预算金额 | ¥1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安宇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572 | ||
采购单位 |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江市南徐大道6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34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16号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安宇华 |
项目概况 《镇江内河港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JSZC-******-JSWJ-C2024-002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8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WJ-C2024-0026
项目名称:《镇江内河港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0万元
采购需求:
开展镇江内河港口调研,掌握内河港口现状和发展需求,编制完成《镇江内河港总体规划修订》、《镇江内河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拿到相关批复。
合同履行期限:(1)2024年12月底前提交中间成果;2025年5月底提交送审稿;2025年9月底前提交供上报审批的规划及环评专题成果;直至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拿到相关批复。(2)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提交有关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2】19号)、(苏财购【2022】4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等政策。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咨询专业和范围包括“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规划咨询”),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指承担规划修编工作的单位)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交易平台
方式:操作指南“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交易平台
五、开启时间:2024-10-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不见面开标仓1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zhenjiang.gov.cn/zjzc/xzzn/),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519-********。
3、供应商投标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镇江CA数字证书的办理:镇江地区意源(方正)CA办理方式: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联系电话:136*****962。
4、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5、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和查看“江苏政府采购网”是否有更正公告。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宇华
电话:157*****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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