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塔村公园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长塔村公园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塔村公园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南靖县梅林镇长塔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 南靖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09:23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九湖南大道126号逸园阁2栋202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工、杨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南靖县梅林镇长塔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南靖县梅林镇长塔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赖先生 139*****595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鼎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九湖南大道126号逸园阁2栋2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工、杨工 0596-*******

项目概况

长塔村公园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九湖南大道126号逸园阁2栋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鼎华招[2024]019号

项目名称:长塔村公园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谈判保证金(元)

1

长塔村公园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1

******.17

建筑业

0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之日起4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及相关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及相关规定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谈判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参与谈判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二、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相关规定,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可选择资格承诺制,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选择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谈判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至 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九湖南大道126号逸园阁2栋202室

方式:现场或邮箱报名(178*****583@163.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西环路87号4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西环路87号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靖县梅林镇长塔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靖县梅林镇长塔村        

联系方式:赖先生 139*****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鼎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九湖南大道126号逸园阁2栋202室            

联系方式:林工、杨工 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杨工

电 话:  0596-*******

 

标签: 公园提升改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鼎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