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井下作业分公司年延安及周边市场套管补贴现场技术服务项目
渤海钻探井下作业分公司年延安及周边市场套管补贴现场技术服务项目
渤海钻探井下作业分公司2024-2025年延安及周边市场套管补贴现场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井下作业分公司2024-2025年延安及周边市场套管补贴现场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1017-000-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招标人在延安及周边市场需要套管补贴现场技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业过程中发现部分井因固井质量、腐蚀等因素的影响,套管出现变形、破裂、窜层等现象,影响了油水井的正常生产,所以需要采用无接箍耐腐蚀石油钢管及堵剂进行套管补贴技术治理,达到恢复油水井产能和长效治理的目的。本项目1个标段,估算金额900万元(不含税),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2家服务商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中标人不得以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项目预估的工作量而要求招标人赔偿,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工作量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按双方协商定价执行。
2、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地点:招标人延安及周边市场施工区域。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时,若该服务在某井尚未结束,则项目服务期限顺延至为该井服务完为止,期间不得新增其他井工作量。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3年度服务商考核评价(井筒措施作业类)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供应商。按照渤海钻探公司2023年度服务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评审。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井下作业或相关业务施工许可范围,对本项目涉及业务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份须提供注册地政府机关相关职能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
4、(1)主要设备
拟派本项目2方搅拌罐至少1台(套)。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设备清单、购置合同、发票(抬头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发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照片
(2)辅助设备
拟派本项目运输车辆至少1台(套)。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设备清单、购置合同、发票(抬头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发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照片
(3)人员要求:
拟派本项目 项目负责人1人 、安全管理人员 1 人、现场施工人员 3 人。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人员清单、身份证、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安全管理人员:人员清单、身份证、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地方政府(地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现场施工人员:人员清单、身份证、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中的一种,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现场施工人员有社保证明且社保证明中包含工伤保险,也可提供社保证明。
5、技术指标:投标人需提供所使用的补贴修复用堵剂技术指标及补贴管材技术指标(其中补贴修复用堵剂适用温度25-90℃、凝固时间3-14 h(可调)抗压强度≥25MPa;补贴管材技术指标适用温度25-90℃、抗拉强度 ≥688MPa、承内压 ≥50MPa(提供提供合格证;中标人需要对补贴修复用堵剂、补贴管材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执行标准应与本项目要求相符合,且报告中的检测结果要满足本项目技术指标要求。)
6、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②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10-18 08:00:00 至 2024-10-24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11-08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本项目不需要在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承诺函,不提交承诺函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郭璇
联系方式: 王松涛,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wang_st@cnpc.com.cn;
郭 璇,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guo_xuan@cnpc.com.cn。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吴天琪,联系电话:022-********,邮箱:wutianqi@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