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纠纷案件委托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法律纠纷案件委托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法律纠纷案件委托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和实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JMJZCS-2024-112
2.项目名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法律纠纷案件委托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1)标段划分:1个包
招标内容:本法律纠纷案件委托项目为学校诉讼官司。本项目包含律师费、交通费、通讯费、税费。
2)服务期限:至本案结案时止(包括本案起诉、审理、判决与执行等程序)。
3)服务要求: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职业道德。2、从我方利益出发,代表我方协调各方面法律关系,提供法律建议。3、对我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和所作的陈述,以及其他重要信息,负有保密义务。4、服从我方具体工作安排与要求。5、委托发送律师函。6、对委托事项进展做到及时向我方通报。6、应该履行的其他义务。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与招标人、招标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方式:发送以下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至hnjmxy@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法律纠纷案件委托项目+公司名称”。
报名表
项目名称 |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法律纠纷案件委托项目 | |
供应商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报名表(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
3.我方磋商小组将通过各供应商提供报名资料的邮箱向报名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及时查看邮箱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其他说明:报名时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为无效报价。
5.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1.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经贸职业学院A312室
3.方式:现场递交。需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加盖公章)
4.进校方式:关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在“智慧校园”栏填写“访客预约”申请,被访人员:张滋翔。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经贸职业学院A312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和《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371-********
标签: 法律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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