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小水电终端北斗信号接入物资框架招标公告

2016年小水电终端北斗信号接入物资框架招标公告

韶关供电局2016年小水电终端北斗信号接入项目物资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实际需要,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委托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韶关供电局2016年小水电终端北斗信号接入项目物资框架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韶关供电局2016年小水电终端北斗信号接入项目物资框架招标项目

1.2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招标内容:


序号

物资工程项目名称

物资采购清单

数量(套)

单位

招标方式

备注

1

韶关供电局2016年小水电终端北斗信号接入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所需水电站侧北斗通信改造设备(含北斗通信终端、通信模块、通讯卡、天线、辅材及配件等)

28

改造点

框架

招标

项目所需主站侧北斗通信改造设备(包含可接入>700个改造点的主机、北斗指挥机、配套天线等)

1

韶关供电局新增小水电终端北斗卫星通信改造项目

项目所需水电站侧北斗通信改造设备(含北斗通信终端、通信模块、通讯卡、天线、辅材及配件等)

213

改造点

框架

招标

项目所需主站侧北斗通信改造设备(包含可接入>700个改造点的主机、北斗指挥机、配套天线等)

1

注:①上述预算金额仅为估算结果,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方不承诺有确切需求。②如韶关供电局上级单位收回框架招标中相同物资的采购权,并将其中标结果正式公布,且要求按其中标结果执行时,则韶关供电局招标的中标结果执行有效期自动终止。③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全部供货产品必须提供完整17%增值税专用发票。单点综合单价包含水电站侧设备价格、主站侧设备分摊费用、施工安装及调试费用分摊、配套材料及配件费用。送货地点为韶关市范围。

1.4中标结果执行有效期:招标有效期至2017年10月30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共三个证件(已办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及一般纳税务人证明)。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1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具有2012年至今的供货业绩,其中业绩证明必须是对应所投标的物的供货合同。

5、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备本标的的产品生产资质,关键设备(北斗电能量采集终端、北斗指挥机、北斗通讯管理机)必须提供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或提供由国内外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认证证书等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6、代理/经销商须具有投标产品原制造商的正式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所代理的产品原制造商须同时满足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7、为防止厂家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8、投标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本项目招标单位或为采购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 10 月 14 日至2016年 10 月19 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持报名资料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7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邮寄或其他方式的报名)。

3.3报名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2、营业执照副本(如果是最新版本的营业执照,请到本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复制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的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的页面,附在营业执照后面)、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3、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核查);

4、制造商生产资质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核查);

5、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或提供由国内外行业权威机构颁发的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鉴定报告、认证证书等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6、提供近1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核查);

7、股东及出资信息声明(附件4)及关联企业情况声明(附件5);

8、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其它资料。

以上顺序胶装成册1份(请按项目名称递交),提交的报名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书、资料文件为复印件的均需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校核,以供招标人验证审查后退还。投标单位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负责,如果报名资料记录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报名无效或其他连带问题的,一律由投标单位承担。另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各2份,单独递交。电子版1份(如报名项目超过1个,请把所有项目电子版放在一起递交1份电子版就行)。

3.4报名资料不齐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发售招标文件。

3.5逾期报名或未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投标权利,招标人不予受理。

3.6招标文件按标的发售,每份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关联企业”),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中同时投标。关联企业同时对同一标的物具有报名意愿时,应自行协商确定参与投标的单位;如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关联企业各方报名。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只接受现场递交的方式,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四)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或在评标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不能满足本公告第二点所列基本要求的。

2.超出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该企业经营范围的。

3.未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招标文件的。

4.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5.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6.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的。

7.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本公告其它相关规定的。

5.2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投诉与受理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有异议的(需澄清的内容除外),请在以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请载明投诉人基本情况、被投诉人基本情况、投诉事项等内容,格式详见附件6),详细要求如下:

6.1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本招标公告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6)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6.2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监察审计部;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工业西路66号;邮编:512028,联系人:监察审计部;投诉电话:(0751)*******;传真:

6.3投诉内容及时限

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6.4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6.4.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6.4.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4.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6.4.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6.4.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4.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6.4.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6.5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七、其他

7.1潜在投标人应认真查看附件7:技术规范书,确保报名参加投标的产品能满足要求。

7.2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报名、投标全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自理。

7.3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灏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工; 电话:***-********135*****265

日期:2016年10月13日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框架 物资 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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