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砂石诉讼项目金泓案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金口河砂石诉讼项目金泓案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口河砂石诉讼项目(金泓案)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人:四川锦弘金石砂石有限公司。
3、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金口河砂石诉讼项目(金泓案)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tfygcgfw.com/)、()上发布。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通过年检(有效期内)。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2、获取方式:网络获取。本招标文件有偿获取,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发送报名资料扫描件至********@qq.com邮箱(报名资料符合要求后回复邮箱支付报名费)。提供下述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原件;
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原件随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招标文件报名要求正确提供相应报名材料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1楼)。
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密封的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快递等非面呈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锦弘金石砂石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静雅路42号负1层
联 系 人:刘女士、唐女士
联系电话:130*****075、158*****17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人南大厦B座7楼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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