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拥有对上海大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我分公司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公开询价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予以公告说明。上述不良债权基本情况如下【本公告清单列示贷款本金余额为截至基准日余额,借款人(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中信金融资产的利息、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其他相关合同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8日 单位:万元
借款人 | 债权金额 | 五级分类 | 担保信息 |
上海大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77,500万元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 次级 | 保证人:大发集团有限公司、葛和凯;抵押物:上海市四川北路1661号101、201、301、401、303、地下1层01、地下1,1-4层02、103、203、地下1,1-4层04室; 质押物:质押人在贷款期内虹口区四川北路1661号项目取得的所有收入、保证金。 |
远誉广告(中国)有限公司 | 5,488.01万元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 损失 | 保证人:杨义超、徐剑锋; 抵押物:上海市航头镇沪南公路5388弄2支弄28号;质押物:应收账款。 |
上海巨本钢铁有限公司 | 700万元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 损失 | 保证人:阮登全;抵押物: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8519号23层E,F,G,H,I室。 |
分布区域:债务人位于上海。
处置方式:拟采取公开竞价、公开询价等公开处置方式。
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可按中信金融资产要求方式付款,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交易对象的要求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债务人实际控制人、债务人关联企业及其他债务人、担保人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或控制关系的企业及自然人,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
公告有效期限为自本公告刊登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公告有效期内我分公司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与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邓女士021-********、王先生 02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违反廉洁规定的举报电话:纪检监督联系人陆女士136*****880,风险监督联系人毛先生021-********。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15号8楼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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