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吉林省地区超市供应商库征集资格预审公告第1包
黑龙江省、吉林省地区超市供应商库征集资格预审公告第1包
黑龙江省、吉林省地区超市供应商库征集公告
我单位拟对以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征集入库。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吉林省地区超市供应商库征集
二、项目编号:2024-JLBEJB-F1001
三、项目概况: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部在所属省域内公开组织超市供应商入库征集工作,因我部各单位驻地均在黑、吉两省,故此次超市供应商库征集工作区分黑龙江、吉林两个片区,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及接受报名、组织现地考察两个步骤组织实施。请符合以下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区分黑龙江、吉林两个片区分别报名。如供应商同时报名两个片区,需分别满足两个片区资质要求。
四、超市供应商征集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国国籍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证件执照齐全有效。
(四)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金3000万元(含)以上。近三年加权平均资产总额5000万元(含)以上、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上(指标数据应来源于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采用前三个年度的加权平均数,权重为2021年50%、2022年30%、2023年20%)。
(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六)在吉林、黑龙江某一地级以上城市具有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和连锁经营管理能力。在吉林、黑龙江省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在同一片区内超市百货总经营面积达1万平方米(含)以上,且有5家(含)以上成立时间在2024年8月23日前的连锁直营超市(便利店)。
(七)提供的各类商品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认定的质量标准。
(八)有固定的货源筹措渠道,具备物流配送、冷链运输、仓储周转和跨省伴随保障等能力,能够满足单位遂行应急行动物资筹措各类需求。
(九)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一)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十二)合格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各类商品平均价格必须低于驻地周边大中型超市零售价格10%以上,能够满足甲方多元化购物需求。
(十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片区的供应商入库报名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或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片区的供应商入库报名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9日至10月28日(本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报名受理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报名地点:哈尔滨市。
(三)报名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1,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原件胶装,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附件2,原件胶装,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提供);
3.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章程》(原件胶装);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胶装,原件报名时提供);
5.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胶装,原件报名时提供);
6.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复印件胶装,原件报名时提供);
7.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证明及声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商务部门出具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证明材料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附件3,企业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声明,原件胶装);
8.近一年内(公告发布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材料胶装。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为公司主体税种);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近一年内(公告发布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材料胶装。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10.2021-2023年审计报告(复印件胶装,原件报名时提供);
11.2021-2023年度加权平均资产总额、年销售收入证明材料(附件4,《企业加权平均资产总额统计表》《企业年销售收入统计表》,填报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包括投标企业在吉林、黑龙江省分公司的销售额,不包括投标企业子公司等企业的销售额,复印件胶装,原件报名时提供);
12.公司章程、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及其他组织机构材料。(附件5,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
13.片区内5家(含)以上连锁直营超市(便利店)营业执照。(复印件胶装,原件报名时提供);
14.经营网点分布情况。(附件6,《企业超市百货经营场所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原件胶装);
15.在售商品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附件7,《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胶装);
16.固定的货源筹措渠道、物流配送、冷链运输、仓储周转和跨省伴随保障等能力情况。(附件8,《保障能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胶装);
17.提供企业未被列入招标公告第四条第(十一)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下列5张查询截图。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原件胶装);
18.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承诺。(附件9,《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胶装)
19.优惠情况承诺。(附件10,《优惠率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胶装)
报名资料应做到:
①规范、清晰并用A4纸单面打印,并按照以上先后顺序胶装成册;
②报名文件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公章;
③报名文件不得涂改;
否则将被拒收。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作假,取消报名资格,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并通报当地监管部门。报名合格仅代表具有参与实地考察的资格,经实地考察后,才能确定是否入库。
六、实地考察
征集方组成考察小组对报名人资料真伪性及其他可能影响履约的因素进行实地考察,若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取消其入库资格。
七、本服务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先生 133*****533、余先生 186*****122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投诉,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采购机构在收到恶意、虚假的影响军队声誉的质疑、投诉、诽谤后,将协同公安、网监等部门进行追溯,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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