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开展无人机航拍和数据采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的公告

关于聘用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开展无人机航拍和数据采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的公告

1.采购服务条件

为进一步推动下步村镇重点工作提标提效、拟委托具有技术优势的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利用无人机航拍和信息技术,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重点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更高效、更便捷地掌握相关数据和建设运维情况,以便分析问题,推动整改提升。本采购服务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邀请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对该项目进行代理服务,详见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须知附表。

2.采购代理机构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①款的规定;

2.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

2.3具备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人员、设备等服务能力;

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8日17时 00分,地点为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502。

3.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确认

确认通知函请于2024年10月18日12时前(具体时间)前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发送至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科邮箱lcszjjxmjsk@lc.shandong.cn 或送到市住建局项目科1502室。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科长

电 话:0635-********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7日

确认通知函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名称):

我方确认参加聘用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开展无人机航拍和数据采集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须知附表

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名 称: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东昌西路

联系人:高科长

电话:0635--*******

2

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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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4

预算

计划总投资约35万元。

5

代理费

5000元。

6

服务范围

聊城市

7

采购服务代理机构要求

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①款的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人员、设备等服务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确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2时前,代理服务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问题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cszjjxmjsk@lc.shandong.cn邮箱,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将对代理服务机构提出的所有问题予以解答,出具书面答疑纪要。答疑纪要为采购服务资料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9

服务答疑时间

服务代理机构提出问题1日内答复。

10

报价有效期

90日历天

11

响应文件份数

1份

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13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

响应文件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业绩;

3.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4.代理方案;

15

响应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8日17时00分

16

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评审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7

委员会的组建

评审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18

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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