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高速公路各站点增设外墙保温工程
沿海高速公路各站点增设外墙保温工程
沿海高速公路各站点增设外墙保温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沿海高速公路各站点增设外墙保温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沿海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沿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目前沿海高速公路全线各站点外墙均采用 40mm厚 FTC 自调温相变节能砂浆,因沿海地区空气湿度大,氯离子含量高等气候原因,再加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各站点外墙保温层及面层空鼓逐年增加,保温层基本无法起到保温作用,且存在外墙砖掉落的安全隐患,对现有建筑增设外墙保温系统,可提高既有建筑保温效果,提高工作环境的舒适度,并且可消除外墙砖掉落的安全隐患问题。 本次修缮未改变原有结构设计,不进行改建、扩建、新建等,仅增设室外外墙保温部分。外墙保温工程做法:面砖及涂料均拆除至结构层后新做外墙保温后做真石漆外墙,施工面积5788.56㎡;屋檐等外挑原有涂料部分拆除至结构层后新做真石漆,施工面积2170.7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9 09:00至2024-10-25 09:00,登录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zjfjt.cn)、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元博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一)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 1.收费标准:1万元整。 2.付费主体: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二) 平台使用情况 1.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使用第三方平台。 3.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金额800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沿海分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先生0317-******* 招标代理: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赵德盛 03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管理部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国资阳光招采平台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使用第三方平台。 3.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金额800元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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