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气体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医用气体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山县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东山县医院
行政区域 东山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10:4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1207-1208室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预算金额 ¥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黄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东山县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东山县西埔镇康宁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6-*******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78号902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5*****033
附件:
附件1 东山县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二次)(*********)-文件集
项目概况

受东山县医院委托,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XHW[GK]*******-1、东山县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东山县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W[GK]*******-1

项目名称:东山县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包1(东山县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594,78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东山县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1(批) 医用氧气(含运输费),医用氧质量指标按照《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氧(修订件XGB2021-061)规定执行。 4,0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指定时间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1、投标人若为非制造厂家,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氧(液态)及氧《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 2、投标人若为制造厂家,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氧(液态)及氧《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并同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委托运输的,还应提供双方签署的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货物、服务)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0-18 至 2024-10-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08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1207-1208室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山县医院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康宁路2号

联系方式: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78号902单元

联系方式:135*****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话:059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标签: 医用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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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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