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并表型类REITs项目计划管理人及承销服务公开招标依法公告
权益并表型类REITs项目计划管理人及承销服务公开招标依法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并表型类REITs项目计划管理人及承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4-244XZ1QF0534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并表型类REITs项目计划管理人及承销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并表型类REITs项目计划管理人及承销服务。
(二)项目背景: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8日成立,控股股东为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资金9.33亿元。目前,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公司权益并表型类REITs项目计划管理人及承销服务机构。
(三)发行场所:证券交易所。
(四)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拟在交易所发行权益并表型类 REITs 项目,设一个底层资产包,招标对象为本项目的计划管理人。中标人总体负责尽职调查、方案设计、申报沟通和推介销售等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梳理类 REITs 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可行性分析;协助公司推进相关内部流程;结合标的资产出具交易所类 REITs 产品方案建议并根据公司要求在产品结构、税收筹划等方面进行调整优化,对关键条款设置、规模、发行安排等提出建议,并提出工作日程安排。
(2)组织全体参与机构开展尽职调查、项目承做,协调中介机构完成申报文件的准备及制作,按照监管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及材料。
(3)负责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市场自律组织机构的沟通工作,配合监管机构和市场自律组织审核,向监管机构和市场自律组织反馈意见。
(4)根据市场情况建议确定利率区间,组织相关路演、沟通投资人,开展簿记建档等工作。
(5)作为产品管理人完成存续期管理、信息披露、缴费、付息兑付通知等服务。
(6)根据市场惯例,发行中的其他工作。
(六)项目计划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年,即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具体计划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须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年(2023年1月1日-2024年8月31日)具有至少1个及以上类REITs成功发行的服务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条款页);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4 年8月31日)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交易所类 REITs 项目服务的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条款页,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2-2023年未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近三年(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
6.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4)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7.其他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8日10时00分到2024年10月22日19 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规定的获取时间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段(包);如有疑问可拨打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991-*******,平台确保对供应商的信息予以保密)后购买采购文件。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1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1室);
3.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4.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6.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1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平台上发布。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九、联系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之间的联系以书面为准。
招标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西路752号
联系人:李强
电话:099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昆仑东街789号
联系人:李云飞
电话:139*****290、0991-*******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
|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新疆
新疆
新疆
新疆
新疆
新疆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