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图书馆法律顾问服务一年
新疆图书馆法律顾问服务一年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疆图书馆法律顾问服务(一年)
项目编号:620*****81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BGS 0991-*******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18 12:28 - 2024-10-23 18:0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其他企业资质
供应商基本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的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分所参加投标,仍需提供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法律咨询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法律咨询服务; 服务周期:1年;咨询能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律师证;服务方式:现场+远程服务;咨询类型:常年法律顾问;描述: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协助新疆图书馆草拟、制定、审查或修改合同、章程、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提供与新疆图书馆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接受新疆图书馆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收法律文件;应新疆图书馆要求,就新疆图书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应新疆图书馆要求,就新疆图书馆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应新疆图书馆要求,参加经济项目磋商,谈判、审查或者准备磋商、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等。服务期间,面向新疆图书馆员工开展1-2次法律知识普及讲座;服务期满后,出具法务服务年度报告。; 次要参数要求: | 1件 | *****.00 | - |
附件:
响应附件要求:必须上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 2.信用查询结果:(1)“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最近连续 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最近连续6个月完税证明。 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 7.拟派法律顾问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应承诺函。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新市区 北京路街道 北京南路78号新疆图书馆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供应商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网页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1) 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的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分所参加投标,仍需提供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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