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疾控中心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公告二-采购/资审公告

新沂市疾控中心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采购公告二-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新沂市疾控中心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 JSZC-******-XZXC-G2024-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ZXC-G2024-0008

项目名称:新沂市疾控中心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5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2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新沂市疾控中心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提升项目成套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电子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2024年10月24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10月24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刘学 联系电话:159*****888

地址:新沂市新安街道钟吾南路32号新港商贸城7号楼2单元8202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eda7f01e728a4a6bb******c1a*****d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新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地址:新沂市新华路67号

联系人:周丽

联系电话:137*****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协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沂市新安街道钟吾南路32号新港商贸城7号楼2单元8202

联系人:刘学

联系电话:15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学

电话:159*****8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传染病 防控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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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协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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