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供电段“无人机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供电段“无人机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供电段“无人机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XGDD-XXKZB-2024-00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供电段“无人机设备购置”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新乡供电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零小。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人机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人机设备购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供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零小。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人机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1无人机见技术规格书套1
无人机遥控器见技术规格书台1
无人机电池箱见技术规格书套1含2块电池
云台相机见技术规格书套1
1.交货地点:新乡供电段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中标供应商根据订单要求中标后15日内送达要求地点。
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
4.主要技术要求:详细技术要求随招标文件一同发放。
5.此次报价为含税总价且每项报价不能超过技术改造零小项目要求限额,含运杂费、吊装运费、卸车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信誉良好,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收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3.投标人所供产品近三年在铁路上无发生较大的质量问题,无发生安全隐患。
4.由于产品设计缺陷、产品质量等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物品或人身伤害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损失,按规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并由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同类物资应提供同一厂家产品。
5.财务: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经过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需提供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获得国家资格认证书或具备等同质量认证证书。
7.投标人需提供慧飞UTC行业培训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到招标人单位现场培训理论和实操学习的技术支持能力。
8.投标人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上(cg.*****.cn)以及完成注册通过审核,方可参与此次招标采购项目。
9.报名方式:①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上(cg.*****.cn)进行网上报名。②填写报名表通过邮寄方式回执项目联系人。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②方为报名成功。
10.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11.本次招标执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原则。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 12:00至2024年10月24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 15:00,地点为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铁西路112号新乡供电段南院(材料科)。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郑州局集团公司新乡供电段
地 址: 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铁西路112号新乡供电段南院(材料科)
邮 编: /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 150*****53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2024年10月18日
1_招标文件-无人机设备购置.doc无人机设备购置项目技术规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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