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股权转让招标公告

51%股权转让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郑州英迪世嘉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HA2024CQ******监测编号G*****HA*******
转让底价*****.38 万元债权金额(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2024-10-18挂牌截止日期2024-11-15
项目概述




标的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郑州英迪世嘉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郑州市航空港经济试验区郑港四街与郑港六路交叉口英迪国际学校院内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法定代表人罗可刚
成立时间2010-03-19注册资本(万元)6663.88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规模微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53******N
经营范围对教育产业、文化产业、置业、食品业的投资。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内部决策情况其他类型
职工人数(人)1人金融分类
股东数量(个)2股份总数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51
郑州航空港区硕仁商贸有限公司49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前一年度2023 年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万元1740.******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409.****** 万元-54.****** 万元-54.****** 万元
审计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类型月报
财务报表日期
2024-06-30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万元1576.******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81.****** 万元101.****** 万元101.****** 万元
备注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名称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核准(备案)机构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4-10-15评估基准日2024-06-30
评估价格(万元)*****.38评估总资产(万元)*****.89
评估总负债(万元)1576.72净资产(万元)*****.******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X6PQ842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是否国资是否联合转让
注册地(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中道东路6号智慧岛大厦9层D区D-9-002-2房间经营规模中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济类型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东红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金融分类
内部决策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转让方持有产(股)权比例51.*****0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1.*****0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财政部门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资监管机构所属地区
上级批准单位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批准日期2024-09-18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拍卖
交易方式说明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是否因产权转让导致
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披露媒体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1500 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易所初审后)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

价款支付要求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具备独立民事能力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交纳1500万元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如受让成功,可将保证金抵作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及交易费用,超出转让价款及交易费用的保证金则无息全额返还;如受让未成功,则无息全额返还保证金;如因意向受让方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或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未能按时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则其原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对转让方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股权工商变更相关事宜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必要协助;涉及到的有关税费,除国家明确规定由转让方承担外,其他均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交易不允许联合受让体参与受让。 2.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标的企业其他现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4.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标的再行挂牌转让,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未能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交易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4)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5)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5、本次国有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担原有的全部债权债务; 6、评估基准日到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期间产生的损益,由股权受让方和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 20 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
交易机构联系人陈经理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15378779125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项目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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