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青龙满族自治县开明民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对青龙满族自治县开明民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开明民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所在地:河北省秦皇岛市

债权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持有的青龙满族自治县开明民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债权,截至处置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债权总额为2,747.35万元,其中本金1,816.71万元,孳生息922.95万元,其他权益(代垫费用)7.69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

一、债务企业基本情况

青龙满族自治县开明民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17日,法定代表人马海滨,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滨河路西段,经营期限为2011年8月17日至2031年8月16日,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零售;电影院线放映服务;文化艺术交流及策划;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会议会展服务、礼仪服务;文具用品、工艺品、金银首饰、珠宝首饰、食用农产品批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架构:青龙满族自治县开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2,000.00万元,占比100%。

二、抵押物情况

(一)青龙满族自治县开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迎宾路翠屏湾1号楼商业1103-1115的300.928㎡土地使用权(地类用途为商业用地)及1,177.520㎡房产(规划用途为商业)。

(二)青龙满族自治县开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迎宾路西段北翠屏湾4号楼商业4101-4118的332.159㎡土地使用权(地类用途为商业用地)及1,782.250㎡房产(规划用途为商业)。

(三)青龙满族自治县开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迎宾路翠屏湾6号楼107商业265.630㎡土地使用权(地类用途为商业用地)及1,676.640㎡房产(规划用途为商业)。

三、保证人情况

青龙满族自治县开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海滨、赵志军、李治峰、滕晓娟为该户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债权维护情况

该户债权已诉,且我分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处于执行过程中。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用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得向资产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其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转让,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人不受此限制)。

处置方式:

公开竞价(包括不限于招投标、拍卖、要约邀请公开竞价、公开询价、交易所挂牌)、债务减让、协议转让、执行和解、债务重组等交易方式。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分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杜先生、潘先生

联系电话:0311-********、0311-********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军大街27号

邮政编码:******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1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河北,青龙满族自治县

标签: 文化传播 债权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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