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南充市粮油购销储运公司竞价采购交易会公告2024第1722场
10月23日南充市粮油购销储运公司竞价采购交易会公告2024第1722场
南充市粮油购销储运公司竞价采购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722场)
受南充市粮油购销储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黄粒米 | 脂肪酸值 g/mgKOH | 入库能力(吨/天) |
南充市粮油购销储运公司 | 南充市粮油购销储运公司 | 9 | 四川、湖北 | 2024 | 籼稻谷 | 三级及以上 | 2076.959 | ≥75.0% | ≥44.0% | ≤1.0% | ≤13.5% | 正常 | ≤0.7% | ≤18.0 | 20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等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①本次采购稻谷为2024年收获的中晚籼稻。卖方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②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1350—2009三级及以上要求,其中:杂质≤1.0%(杂质超标经买方整理达标后入库,整理后的杂质由卖方承担并负责处理),杂质≥2.5%拒收;出糙率≥75.0%;整精米≥44.0%;水分含量≤13.5%(水分>13.5%且≤14.5%的,每超0.1%扣量0.12%,水分>14.5%有权拒收);黄粒米含量≦0.7%;谷外糙米≤2.0%;互混率≤5.0%(黄粒米、谷外糙米、互混率超标准拒收),色泽气味正常;储存指标符合稻谷GB/T*****—2016储存品质判定标准,其中:脂肪酸值≤18mg(KOH)/100g;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镉含量≤0.16mg/kg,黄曲霉毒素≤7μg/kg。省外稻谷要求无机砷≤0.28mg/㎏。以上任何一项质量、储存、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拒收虫粮、陈粮及新陈互混的稻谷。对检测不合格的稻谷,买方将作退货处理,卖方应于10日内补齐合格稻谷给买方。因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由卖方全部承担和赔偿(包括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和卖方违约导致买方另行采购造成的一切损失)。食安指标超过国家标准时,将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进行处置。
2.入库费:粮食30元/吨,由卖方支付。
3.入库条件:计量以卖方经检测后的计量设备现场计量结果为基准,买方可现场监秤,地磅长度13.5米,超出长度车辆无法过磅不予入库。
4.其他要求:卖方应确保运输载器卫生安全,严格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国粮仓〔2023〕136号),否则由买方承担一切后果。入库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充市政策性粮油“一链监”全程追溯系统监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发改检查〔2023〕1号)文件相关规定安装使用“一链监”GPS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以确保粮油按照指定路线如期运至指定地点,杜绝在运输过程中存在未到目的地揭蓬,打开栏板等擅自动粮行为等问题。
5.交货期限: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入库。
6.结算方式:买方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稻谷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结算。
7.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联系人:龚科长,联系电话:139*****567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竞价采购专场(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交易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5:30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0028109
开 户 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开 户 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有关规定执行。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挂网) ********(报名) ********(交割)交易QQ群:*********(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标签: 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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